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迟到十年的标签:中国食品将强制贴营养标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495  更新时间:2012/9/3 10:56:18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喝一瓶可乐,你知道自己摄入了多少卡路里的能量吗?
  在超市选购一包奶粉,除了比价之外,你会比较哪种的蛋白质含量更高吗?
  想保持苗条身材,只吃一包饼干果腹,你知道这堆不起眼的食品的能量和脂肪比正常吃一顿饭还要高得多吗?
  如果你暂时还不太清楚,那么还有4个月的时间可以学习。2012年8月13日,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即将实施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从2013年1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企业必须给食品贴上含有营养信息的标签,这些信息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以及含有多少能量,简称“4+1”。
  “这项重要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对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
  这样的做法在全世界七成以上的国家已经实施多年,但在中国却整整筹划了10年才得以强制实施。对通则的制定者来说,这是“十年磨一剑”,而一些食品企业则把这称为“中国食品工业的一场革命”。
  《通则》的起草者之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所研究员杨月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通则》的出台与中国防控慢性病的局势息息相关,在此次要求强制标示的营养标签中,能量和肥胖相关,钠(食盐)和高血压相关,脂肪和心血管疾病相关。
  实际上,营养标签的强制实施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工业,从计划经济时代的保供应,到食品安全问题频出时期的保质量,如今已经发展到保护公众健康的阶段。
  姗姗来迟
  鲜为人知的是,早在2002年,卫生部就开始了一项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研究项目。杨月欣回忆说,当时的主要工作是调研国外的法律法规,其间发生的两件事让她印象深刻。
  自2003年5月起,安徽阜阳地区相继出现婴幼儿因饮用劣质奶粉而腹泻、重度营养不良的情况。“大头娃娃”的出现让杨月欣意识到,仅仅是奶粉中的蛋白质含量不足就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全世界已经有74.3%的国家颁布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美国早在1994年就开始强制实施营养标签法规。
  在如此紧迫的形势下,杨月欣等专家提交了数易其稿的草案,然而在2005年的一场听证会上,营养标签的全面实施遭到了部分食品企业的反对。一些企业认为食品安全的问题尚未解决,又强制推行这么多要标识的营养素,对生产者来说是一种压力。
  杨月欣指出,当时确有不少企业在检测营养素方面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政府相关机构的监管检测指标也着重在食品安全方面。
  一番博弈之后,2007年卫生部颁布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作为一份指导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性。
  一位参与制定草案的专家亦指出,营养学界也曾考虑借力2008年北京奥运会,推动中国的营养标签与国际接轨,结果也未能如愿。
  “暂缓实施还是考虑了当时的国情。”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国人习惯在家做饭,加工生鲜的食品较多,预包装食品占总摄入食品量比较少,因此当时对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需求并不是特别迫切。此外,朱毅指出,我国食品生产厂家“小、散、乱、多”,全国一千多万家食品企业中,80%的企业规模小于10人,这些小企业实施营养标签,需要一个缓冲期。
  实际上,在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中已经明确规定,营养标签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成为《通则》出台的重要依据。
  此外,随着消费者购买力的增强以及饮食习惯的转变,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市场上的预包装食品。
  在2012年8月13日卫生部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坦言,我国居民膳食中盐、脂肪、能量摄入偏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形势严峻。科学研究和国外管理经验证明,食品标签上的营养信息可以帮助公众做出合理膳食选择,可使居民减少饱和脂肪、胆固醇和钠的摄入,增加膳食纤维摄入,是预防膳食相关慢性病的良好手段,对全民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发挥重要作用。
  先行者说
  与其他食品标准一样,食品企业的态度对于《通则》制定和贯彻实施都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
  按照《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4+1”: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按照原先的设想,中国强制标示核心营养素是“7+1”,这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标准相吻合,而美国等发达国家早已实施了“14+1”的标准。最终影响标准的仍然是部分企业的呼声。
  “营养标签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4+1’只是一个开端,标示逐步增多是大势所趋。”杨月欣说。
  南方周末记者日前在家乐福超市广州员村店走访时发现,尽管《通则》的正式实施是2013年1月1日,不过目前在国内一些知名品牌的预包装食品上已经能够找到营养标签。其中,乳制品类几乎100%执行,这得益于早已实施的特殊膳食营养标签。饼干、蛋黄派等点心系列产品的营养标签也较为全面。在速冻产品和糖果类食品中,湾仔码头、思念、广州酒家、喜之郎、旺旺等品牌已经实施了营养标签,而一些不知名的品牌,则尚未标注或标注尚不规范。
  广州酒家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品控中心经理左敏儿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因为该公司很多是出口产品,需要与国外的营养标签标准接轨。从2008年开始,他们逐步把营养标签引入国内产品中。
  左敏儿指出,《通则》实施之后,除了“4+1”之外,还多了不少新的检测项目,如果产品声称是“低糖、低盐、高钙、高蛋白、富含维生素的,”那么就需要把相应的营养成分标注出来。此外人造奶油类、反式脂肪等,也都需要特殊标注。
  喜之郎集团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称,该公司于2008年开始在海苔、奶茶产品包装上标示营养标签,营养成分表参照了卫生部2007年发布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在实践中,该公司发现营养素检验数值不稳定,同一批号产品在不同的检测机构检验时,营养素值可能会不同,而同一检测机构检验不同批次产品时结果亦可能有偏差,这往往会导致企业和监管机构在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和尴尬。
  “消费者要会看”
  据了解,在卫生部就实施营养标签征询意见时,一些食品行业协会提出,目前我国大部分消费者对营养标签成分表并不关心,也不重视,需先在全社会进行食品营养的宣导工作。
  换句话说,“企业会做,消费者要会看”。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范志红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为消费者提了几个建议。
  ——要看清营养素含量的单位,有的是100g,有的是一瓶、一包。比如薯片能量太高,企业自己看着都不顺眼,就标小包装的量25g,消费者最好都以每100g食品所含量为准,以作出比较。
  ——如果要买豆浆,看每100g里蛋白质含量多少,有12%、15%、16%、18%,那一定要买含量最高的。喝豆浆主要想摄取蛋白质,蛋白质越高说明黄豆成分越多,不然就是碳水化合物含量高,这不是人们想从豆浆里摄取的。
  ——吃饼干又不想长胖,那就对比一下每100g的脂肪和能量的含量,谁低就买谁的。有消费者后来去饼干柜台上对比,发现自己最爱吃的脂肪含量高达30%。
  ——《通则》中值得注意的是NRV%,指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占相应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比如某奶粉100g,其蛋白质含量的NRV%是28%,也就是说吃100g奶粉,可以满足人体一天对蛋白质标准需求的28%。有的方便面钠的NRV%在90%以上,说明极端高钠,那么这一天就别再吃什么含盐食品了。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则认为,普通人群吃预包装食品并不多,但孩子吃零食比较多,因此除了必须标示的五种成分,还有一些非强制的含量未来也最好强制标示。比如糖精,在美国就会标注,本品可能对健康有害,在实验动物中发现可能致癌。而薯片最好能标出含有多少丙烯酰胺,进一步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