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海南三亚:餐饮经营者巧立名目收费将受罚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食品科技网 点击数331 更新时间:2012/10/18 10:05:07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记者从三亚市政府获悉,《三亚市餐饮业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获得通过,规定餐饮经营者不得巧立名目进行收费,不得采取制定最低消费价格等附加条件的限定方式,强迫消费者接受高价餐饮品或服务,凡违反规定者将予以处罚。 《规定》指出,餐饮经营者不得巧立名目进行收费,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空调费、座位费和包厢费等。餐饮品价格的结算,应当详尽、准确,餐饮品价格结算应当出具消费结账清单,消费结账清单如实写明消费的品名、单价和总结算价格,消费台账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规定》还明确指出,餐饮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有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规定》所称餐饮经营者是指从事餐饮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包括专营或兼营餐饮(快餐、面点)的各类宾馆、饭店、菜馆、酒店、食府、餐厅、快餐店、面店等行业的经营者。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