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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批“房奴”即将还清贷款 房产已增值几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河网  点击数479  更新时间:2012/11/12 11:43:34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本世纪初我国迎来第一批住房贷款热潮至今,首批房贷将迎来清款大限,首批房贷族也将迎来集体还清房贷的日子,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还清住房贷款之余,别忘记办理相关手续。

房产增值,首批“房奴”幸福地摆脱房贷“枷锁”

据了解,在10多年前,国家大面积施行住房货币化政策,同时银行开始对居民住房贷款“开闸”办理。从本世纪初开始到2003年前后,我国才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当时的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15年居多,如今10年即将过去,很多首批房贷族也将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

其实对于首批房贷者来说,目前的还款压力已经很小。比如辽宁鞍山,2002年商品房价格大多在2000元以下。福利分房的全面叫停和各家银行大力推广房贷业务,促使了当时贷款购买商品房出现了一波高潮。当时房屋总价也多在10万~30万元,市民贷款额度大多都在20万元以下,每个月还款也就在1000元左右。山东、安徽的情况也都差不多,首批房贷一个月大家都是还1000块钱左右。经过10年时间,百姓收入提高的同时,房价也出现了大规模上涨的行情。当年的房产往往已经增值了几倍甚至更多。不只是10年期的人到目前基本上将全部还完贷款,也有一部分当年办理15~20年期限贷款的市民,也早就具备了还付能力,因为1000块钱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已经很少了,所以很多人纷纷提出提前还贷,应该说,这10年间,首批房贷基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提醒

还完房贷还需撤销抵押登记,这样才能拥有完整产权

那么对于那些马上要还完贷款的居民来说,银行有哪些需要提醒的呢?

一银行负责人提醒市民,在办理住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对房产做一个抵押登记,而带抵押登记标志的房产证,限制了房产的交易和再抵押,而在还完贷款之后,房产持有人需要到银行进行一个撤销抵押登记的程序,等到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之后,再到房管局撤销抵押登记,这个时候房主才对房产拥有了完整的所有权。也有一部分购房者在办理贷款时曾经办理过担保手续,这样的客户还需要到担保公司去办理撤销担保手续,然后才能到房管局办理相关的产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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