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广州明确临近保质期食品判断标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省标准信息与质量安全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点击数758  更新时间:2013/1/8 8:46:27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摘要:针对市场上频频出现的售卖过期食品的现象,1月6日,《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出台,《办法》明确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判断标准。

  国家标准查询网(http://www.spsp.gov.cn/)针对市场上频频出现的售卖过期食品的现象,1月6日,《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出台,《办法》明确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判断标准

  《办法》明确指出,保质期为5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而对保质期不足2天的则不设临近保质期,避免食品一出厂即成为临近保质期食品。
   该《办法》还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做出了界定,其中,对于有标示保质期的,以所标示的保质期为标准;没有标示保质期的现场制售商品,超过当天营业时间的即为过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