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关于公开征集第五届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委会  点击数552  更新时间:2013/2/16 11:25:04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关于公开征集第五届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SAC/TC168[2013] 秘字3号

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和《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定于2013年换届。为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直接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积极性,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五届标委会委员。

  一、 标委会委员条件

  1. 委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的在职员工;
  2. 掌握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掌握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
  3.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业务;
  4. 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 单位同意。

   二、征集范围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涉及颗粒、粒度分析、筛分、试验筛、破碎、分离、筛网、筛板等领域的研发、生产、使用、销售等方面的企业和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认证机构等相关单位均可参与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优先鼓励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的行业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参与。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1. 申请标委会委员的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提交2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 请申请单位或个人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盖章原件和照片寄至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3. 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进行综合评定,拟定委员名单,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联系方法

  联系人:侯长革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   邮编:100044
  电  话:010-88301614     邮箱:tc168@pcmi.com.cn

  附件: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元月九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