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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7成受访者亟盼国家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512 更新时间:2013/2/19 11:06:07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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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张增田指出,在反腐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鼓励实名举报并严密保护实名举报人,是一条最基本的经验。但目前在我们国家,一方面制度并没有对保护实名举报人给予特别规范;另一方面,个别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的案件,对公众整体的实名举报意愿与积极性也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我们必须从现在起,在制度和实践层面保护实名举报人。 十八大后,各种各样的举报信息不断进入公众视野,一些实名举报更是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崔少鹏日前明确表示,纪委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对此许多人直言,提倡实名举报的最好方法,就是给予实名举报人充分的保护,让举报人有安全感。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对8202人进行的一项题为“如果得知腐败信息,你会选择实名举报吗”的在线即时调查显示,对于中纪委提倡并优先办理实名举报的表态,58.4%的受访者明确表示支持。47.8%的受访者确信,实名举报对于反腐败的作用很大。但落实到行动上,只有15.8%的受访者表示,得知腐败信息,自己一定会进行实名举报。 受访者中,私营企业员工占32.3%,国企员工占16.8%,事业单位员工占11.1%,国家公职人员占4.4%。15.6%的受访者坦言,自己有过举报经历。 仅21.6%受访者对目前保护实名举报人的现状给予正面评价 为什么公众对中纪委提倡实名举报表态表示支持,却不太愿意在实际行动中进行实名举报?调查中的一组数据或许能给出答案。调查显示,在评价目前对实名举报人的保护现状时,仅21.6%的人给予正面评价,47.6%的人给予负面评价,24.9%的人表示“一般”,5.9%的人表示“不好说”。 在家住广西北海的谭先生看来,实名举报有些“看上去很美”。谭先生曾经了解到,身边公有房屋和国有土地被私自卖给了个人。他反映给单位主管领导,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反映的问题没得到重视和解决,自己家人反而遭到了被举报人的变相报复。 “都说要给腐败套上枷锁,可如果实名举报人都被报复,这个枷锁还怎么套得上去?国家应该尽快建立对实名举报人的全面保护制度,避免被举报人得知举报信息,报复举报人。”谭先生说。 家住河南平顶山的王民(化名),对于实名举报的可行性也持保留意见。他坦言,现在对于举报人的保护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各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例太多了。许多举报人就算当时没事,也会被秋后算账。所以说,除非是万不得已,大多数人可能都不会选择实名举报这条路。 中国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张增田,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实名举报一般具有信息确凿、真实性大等特点,对反腐败工作有着很大的积极作用。特别是一些内部人的实名举报,更是能提供很多作为外部人的纪检机关很难得知的信息。在反腐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鼓励实名举报并严密保护实名举报人,可以说是一条最基本的经验。 “但目前在我们国家,一方面制度并没有对保护实名举报人给予特别规范;另一方面,个别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的案件,对公众整体的实名举报意愿与积极性也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我们必须从现在起,在制度和实践层面保护实名举报人。”张增田说。 在香港实名举报数量占近70%,这得益于他们完善的实名举报人保护制度 “保护实名举报人制度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在治理腐败问题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着力点是官员,而保护实名举报人制度的着力点在于老百姓。我们反腐工作基本原则中有一条,反腐败要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如果老百姓举报个腐败官员都会遭到打击报复,那以后谁还敢再举报?如此一来,支持和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就只是一句空话。 调查中,78.8%的人认为当下迫切需要在法律层面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 对于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具体措施,62.2%的人建议“建立举报人安全档案,并严格保密”,53.4%的人希望“严惩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犯罪行为”,51.6%的人期待“国家机关应公开实名举报办理程序”,51.2%的人希望“对举报人的亲属也给予保护”,50.8%的人建议“所有接触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应记录在案,保证可追溯”,46.3%的人选择“建立单线联系制度,举报人只对接一名工作人员”,46.1%的人希望“建立举报人身份代码制度”,39.2%的人认为要“给实名举报人适当补偿”。 “在国际社会公认反腐败做得比较好的香港,实名举报数量占到了所有举报数量的近70%,这得益于他们完善的实名举报人保护制度。”庄德水介绍,在香港,廉政公署设有专门资料室来存放举报人信息,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进入。如果举报人的处境存在危险,廉政公署也应派专人保护举报人。 庄德水说,我们名义上也算有保护举报人的制度,但这些规定一来太笼统,缺少可操作性;二来又散布在各种各样的规定中,不够系统化。“我们亟待建立专门的举报人保护制度,比如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制度、举报人面临人身威胁与财产损失时的救济制度、用于补助与鼓励举报人的基金制度等。” 山东青岛市民杜声武建议,纪检机关应该设计一套电脑程序,在举报人姓名与基本信息第一次输入后,系统就自动加密,并在以后的文件中都显示成随机代码,避免其他工作人员得知举报人的信息。 张增田表示,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关键在两点:第一,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控制知晓者的范围,并明确知晓者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第二,当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时,应该及时干预,并给予严格惩处。中央纪委应尽快先行整理出一套举报人保护制度,并逐渐司法化。“充分保护举报人的责任,最终还是应该落在司法机构身上。” “我们一直强调,要建设老百姓对腐败零容忍的社会环境,落实到具体制度设计上,就应该让举报成为一件很平常的事情,让举报人既不觉得丢人,也不会带来不利。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算老百姓有正义感和责任感,但出于自身安全与利益的理性考虑,也不会主动站出来与腐败作斗争。而当公众对腐败现象噤若寒蝉,反腐败工作也就失去了社会基础。”庄德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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