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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点击数657  更新时间:2013/2/21 9:18:3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山东省强化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管理工作,大力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按照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纪律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企业药品经营状况监督检查,对241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GSP认证跟踪检查。通过检查,有161家企业达到GSP要求。该局的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紧密部署。根据国家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出台《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药品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对153家药品批发企业、88家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检查。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GSP认证跟踪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行为中是否存在体外循环、挂靠经营、走空票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查发现,有161家企业合格(其中批发企业105家,零售连锁企业56家);74家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被责令整改(其中批发企业42家,零售连锁企业32家),其中存在严重缺陷3项以上的4家,现场收回《GSP认证证书》(其中批发企业1家,零售连锁企业3家);其他情况6家。

  下一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新修订GSP的实施,山东省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二是加大新修订GSP培训力度,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素质。三是加大内审外审力度,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四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提升企业自我约束能力。五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规范药品流通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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