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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亮点解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科技部  点击数417  更新时间:2013/3/5 8:12:48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破除障碍,释放企业创新活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亮点解读

    ——2011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71%,其中,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为0.93%,而主要发达国家为2.5%—4%;
    ——2012年全球500强中,我国有70多家企业入围,但全球研发企业500强中,我国企业只有十来家;
    ——201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设立研发机构的2.55万家,只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7.8%;
    ……
    这些数据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企业创新能力已成为技术创新的薄弱环节。

    企业强,则国家强。如何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近一段时期,一系列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正在向这一关键点“聚焦”。2012年7月,中央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颁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6号文件),把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科技改革发展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中心任务。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以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为重要抓手,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撑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意见》目标非常明确,针对性、操作性强,力求出实招、求实效,出台的每一条政策都明确了具体的配套措施。其中既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样正在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的政策措施,也不乏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这样探索性强的改革措施。”近日,科技部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主任徐建国接受了科技日报专访,并对《意见》中的亮点进行了解读。

     2015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将达到1.5%

    不能否认,目前我国企业创新能力依然薄弱,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未确立,制约企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意见》就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进行部署,是对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及中央6号文件的具体落实。”徐建国向记者介绍。

    《意见》分两个阶段提出主要目标,与中央6号文件目标设定一致。首先,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5%,行业领军企业达到国际同类先进企业水平。在创新产出方面,要突破一批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形成一批技术标准,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创新载体和环境方面,培育发展一大批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形成一批资源整合、开放共享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涌现一批富有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企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

    第二阶段的目标是到2020年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形成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带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重大进展。

    针对企业技术创新突出问题,出台四大方面举措

    中央6号文件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成为‘主体’存在的问题,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可以概括为四大方面。”徐建国介绍说。

    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创新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为此,《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机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技术研发的责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将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纳入考核。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进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工作,鼓励企业按照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先行投入开展研发项目。引导企业加大投入,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支持企业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企业研发机构是企业创新能力的源泉,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总体上看,我国企业研发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创新能力弱。为此,《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大幅提高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在行业骨干企业的布局建设,提升企业研发机构的技术创新能力。对企业研发机构给予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或科教用品的税收优惠。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但面临融资困难的突出问题。《意见》专门将“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12项任务之一,通过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规模等,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引导支持;创新金融产品,综合采用买(卖)方信贷、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企业)债券、集合信托、科技保险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融资。

    大力推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产学研结合的重要组织形式。近几年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地方,在重点产业领域推动构建了95个联盟,整合2000多家行业领军企业、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力量,实现产业链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机衔接,初步构建了产学研用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合作的创新生态。《意见》进一步提出支持以企业为主导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支持联盟承担产业技术研发创新重大项目,制订技术标准,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构建联盟技术研发、专利共享和成果转化推广的平台及机制。

    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在技术研发力量上具有相对优势。为加强产学研用结合,《意见》提出依托骨干转制院所、行业特色高等学校和行业领军企业,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整合相关科研资源,推动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加强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扩散。同时,要求强化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共建学科专业,联合培养人才,实施合作项目。完善落实股权、期权激励等收益分配政策,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

    积极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目前,我国技术、人才、科研设备等创新资源仍然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任务。
    中小企业往往无力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对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十分强烈的需求。近年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有效地降低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本。《意见》在总结各地各部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需求,通过科技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构建一批专业领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具有示范性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中央财政资金为引导,支持地方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区域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支持方式,引导建立促进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有效运行的良好机制。

    企业创新,人才是根本。但是,不容乐观的是,201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仅为2.8%。从分布来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人员中的55%集中在大型企业,小企业研发人员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人员的19.4%。全国研发人员中,博士毕业的只有13.4%在企业,占企业研发人员总数的1.1%。针对高端人才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吸引力不足的问题,《意见》明确提出加强企业创新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构筑企业人才高地。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和政策实施中,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优秀创新团队。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流动和兼职。鼓励高层次人才通过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科技特派员等途径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对服务企业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采取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等奖励措施。

    长期以来,国家投资建设形成了大量的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科研数据信息等公共科技资源,迫切需要打破封闭局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此,《意见》把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建立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的合理运行机制。加大国家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向企业开放服务的力度,将资源开放共享情况作为其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营造企业技术创新的良好环境

    现阶段知识、信息、人才在全球流动已成为趋势,这对我国企业创新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此,《意见》强调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开放合作水平。鼓励企业通过人才引进、技术引进、合作研发、委托研发、建立联合研发中心、参股并购、专利交叉许可等多种方式开展国际创新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修订,向国外申请知识产权。

    政策是激励企业创新的重要手段。《意见》提出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政策工具,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包括完善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税收政策,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模式和服务,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支持,加大资本市场对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市场化并购重组的支持等。

    《意见》实施将联合推进,加强评估监测

    “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一个系统工程。”徐建国说,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将建立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联合推进机制。各地方也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合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政策再好,贵在落实。据悉,相关部门将抓紧制定和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推动项目、资金、人才、政策等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意见》实施也尝试“先行先试”的方法,对探索性强的政策措施先行开展试点,在实践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加强了监测评估的力度。徐建国透露,我国将建立企业技术创新调查制度,加强对重点任务推进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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