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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见招拆招应对限涨令 业内称房价很难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点击数570  更新时间:2013/3/18 9:56:13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尽管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表示并未出台新的“限涨令”,只是沿用两年来的做法,但实际上,“限涨令”在2011年只执行七八个月便荒废了,此次是“重出江湖”。

  与其他规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类似,开发商也是见招拆招。记者从多位房企人士处了解到,对于“限制涨价”,开发商有不少应对的方法。

  “这不是什么新政。如果还是按照以前的调控思路,政策消化期过后,受到压抑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喷发,很难控制。”深圳某上市房企的一位项目总监表示。

  房企应对招数

  3月13日晚间,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官网上称,深圳在近期多个高价盘入市,房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下,沿用两年来的做法,运用调控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执行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深圳主管部门已召集开发商开会,口头通知大家“悠着点,不要涨价”,但是并未下达正式文件。

  “地方完成房价控制目标的手段不太可能以文件形式出现,只能作为潜规则来操作,2011年也是如此。毕竟地方政府也清楚价格干预并不科学,白纸黑字写出来会遭人非议,所以政府不会公开承认。”上述人士表示。

  深圳暗中执行的“限涨令”,要求深圳所有新盘都必须实现月度零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只能下跌。另外,国土部已经严格限制超越价格红线的项目备案登记,超出政府限价的项目将不予备案。

  深圳龙岗区和成世纪一位销售经理向记者证实,“现在确实不能打印超出预售登记价的合同,只准低,不准高。目前国土局还在调整系统价格,希望只是过渡手段吧。”

  上述业内资深人士表示,此次限涨令比2011年更为严厉。以往是完成年度目标,而此次则要求细分到按月、季度、半年和年度来考核。

  尽管目前已出售但尚未备案的楼盘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但在房企的眼中,应对这种限价政策,不论是房企还是相关部门都有可操作的空间。

  “政策执行对销售当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只是暂时的,房子还是会想办法卖出去。”一位不愿具名的深圳房企人士告诉记者,按照以往的惯例,政策执行过程中会慢慢放松。此外,在执行期间,房企可以通过调整预售房屋的价格搭配,达到政策规定的范围。

  广州某高端项目负责人向本报记者透露,不少限价城市采取的也是调整成交均价这一做法,在上报过程中,只要房屋价格搭配合理,不超过房管局的规定,一般都能通过。

  “即使一次通过不了,也有下一次上报的机会,届时可以再搭配再调整,营销部门可以选择暂时不公开出售,在储客过程中先与潜在买家签订意向合同,等审批下来就成交。”上述负责人称。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限涨令”短期内会令售价较高的单位延迟入市,从而拖延项目的整个销售计划,但开发商一般不会因为该政策降低房价,“抑制了需求,也抑制了供给速度,从长远来看,‘限涨令’对市场并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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