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房又认贷"为从严实施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观点地产网 点击数700 更新时间:2013/3/25 10:33:1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
|
近日,市场上有传言称“3月25日起北京(楼盘)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申请人之前申请过贷款买房,那么将房子卖了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将最多只能贷到四成,贷款利率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随后,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未有过政策调整,一直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日前只是对各区县重申强调了这一政策,要求严格执行。 按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用公积金贷款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与此同时,对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计算,将只允许除以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人数,父母将不能分摊面积。 而目前,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只允许发放给改善型申请人,即现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9.4平方米(不含)以内的缴存职工家庭。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