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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铬盐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标准网  点击数620  更新时间:2013/4/2 9:21:18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环办函[2013]28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我部决定制定《铬盐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该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3年4月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刘睿倩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7

  传真:(010)66556218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铬盐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3、 铬盐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3月19日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中国工程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济南裕兴化工总厂

  四川省安县银河建化(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

  中蓝义马铬化学有限公司

  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黄河铬盐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铬盐化工有限公司

  白银甘藏银晨铬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商南化工有限公司

  青海省中星化工有限公司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工业烟气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工业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北京)中心)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

  云南亚太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中心)

  重庆中天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重庆)中心)

  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

  清华大学(国家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与评估工程技术中心)

  国环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

  (部内征求机关各部门意见,科技司内征求各处及水专项办意见)

  附件2



铬盐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铬盐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照采用。本文件提出了铬盐工业在清洁生产、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方面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

  (三)本技术政策所指的铬盐工业包括以铬铁矿、铬铁等含铬原料生产铬酸盐、重铬酸盐、铬酸酐等产品,以及利用铬酸盐、重铬酸盐或铬酸酐等初级产品生产氧化铬及其他铬化合物的工业过程。

  (四)铬盐工业宜采取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减少企业数量,合理控制总规模。鼓励开发下游环境友好型、功能化、高附加值、精细铬化学品和有机(无机)衍生产品。

  (五)铬盐工业污染防治应遵循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以清洁生产为核心、以过程减排为重点、以可行有效的污染防治技术为支撑、以风险防范为保障的综合防治技术路线。

  (六)到2015年,铬盐工业全部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大幅度削减铬污染产生量,铬渣及其他含铬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

  二、清洁生产

  (一)鼓励采用亚熔盐液相氧化法、无钙焙烧法等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淘汰有钙焙烧生产工艺。

  (二)无钙焙烧工艺铬酸钠熟料浸滤过程鼓励采用湿磨—带式过滤工艺,淘汰浸取槽浸滤工艺;铬酸钠碱性液中和除铝过程鼓励采用铬铁矿焙烧尾气碳化中和除铝工艺;铬酸钠中性液除钒过程鼓励采用添加石灰或羟氧化铬的方法。

  (三)鼓励采用酸性液多效蒸发—连续结晶法重铬酸钠生产工艺。

  (四)鼓励采用连续法和电解法铬酸酐生产工艺,淘汰单锅间歇法生产工艺。

  (五)鼓励氧化铬生产采用铬酸盐氢还原法工艺;鼓励采用大型连续回转窑设备生产氧化铬,淘汰反射炉和人工操作小型回转窑。

  (六)鼓励选用高品位含铬原料、清洁能源,推广节能、节水技术及设备,应用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生产设备,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电气控制系统(ECS)和过程控制系统(PCS)优化控制生产过程。

  三、大气污染防治

  (一)铬盐工业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采取负压收集、处理;对无法完全密闭的排放点,应安装集气装置,控制无组织排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区域,可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二)原料粉碎、混料、输送和产品包装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宜采用密闭收集、输送,经袋式除尘、电除尘等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回收的粉尘返回系统利用。

  (三)铬铁矿焙烧过程产生的回转窑尾气应经重力沉降大颗粒粉尘、余热回收和高效除尘后达标排放,收集的粉尘返回系统利用。

  (四)浸取、中和、(预)酸化等过程产生的含铬水雾、酸雾以及铬酸酐和碱式硫酸铬生产过程产生的含铬、含氯废气,宜采用两段或多段碱液吸收和电除雾技术处理,捕集下来的六价铬化合物应全部返回系统利用。

  (五)氧化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铬渣干法解毒过程产生的尾气,宜经余热回收和高效除尘后达标排放,收集的粉尘返回系统利用。

  四、水污染防治

  (一)铬盐工业项目产生的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二)鼓励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水经硫酸亚铁还原法等处理后全部回用。厂区初期雨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固废堆存场地渗滤液,应处理后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

  (一)铬盐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其性质和特点进行鉴别分类,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按照固体废物相关管理规定分别进行处置。

  (二)铬渣、铝泥、含铬硫酸氢纳、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理处置。

  (三)铬渣解毒宜采用回转窑法、立窑法、旋风炉附烧铬渣法等干法解毒工艺和SO2法、焦亚硫酸钠法、硫酸亚铁法等湿法解毒工艺,其中采用旋风炉附烧铬渣法时需附加飞灰重熔技术。

  (四)无钙焙烧工艺产生的铬渣,宜用于生产含铬生铁、碳素铬铁等;有钙焙烧工艺产生的铬渣,宜替代白云石和石灰石用于烧结炼铁等;亚熔盐液相氧化法工艺产生的铬渣,宜用于生产铁系脱硫剂等。

  (五)铝泥宜用于生产氢氧化铝或进行深加工生产含铝产品等;含铬芒硝宜用作生产硫化碱或元明粉的原料等;含铬硫酸氢钠宜返回系统利用;酸泥宜用于生产碱式硫酸铬等。

  (六)铬盐工业新(改、扩)建项目应设置含铬固体废物解毒装置,预留固废堆存场地,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渗措施。

  六、鼓励研发的新技术

  (一)鼓励研究、开发和推广铬铁碱溶氧化法、气动流化塔式连续液相氧化法、铬铁矿加压碱浸氧化法等铬酸钠液相法制备工艺技术。

  (二)鼓励研发和应用铬酸钠碳化法、电解法重铬酸钠生产技术和溶液结晶法铬酸酐生产技术、铬酸钠淀粉还原法氧化铬生产技术等。

  (三)鼓励研发亚熔盐液相氧化法、铬铁碱溶氧化法、气动流化塔式连续液相氧化法等工艺产生的含铬废渣的综合利用技术。

  (四)鼓励开发低成本铬污染场地和地下水修复技术。

  七、运行管理

  (一)铬盐企业应建立健全铬污染防治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确保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尽可能减少铬的排放。

  (二)对生产厂区地面及生产厂房地面应按要求采取分级防渗措施,防止六价铬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并按规范要求设置长期地下水观测井。

  (三)铬盐工业新(改、扩)建项目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和含铬废水解毒处理装置。

  (四)对散发危害人体健康气体的工序,应配置作业防护用具,确保操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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