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点击数555 更新时间:2013/4/3 9:14:52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行业协会,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有关单位: 为保障工程建设标准的质量和技术水平,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以下简称《复审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对2008年及以前发布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全面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需要,突出节能减排、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秩序、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要求,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标准技术水平。 二、复审要求 (一)复审工作应严格按照《复审办法》的规定进行,对2008年及以前发布的所有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逐项复审。 三、进度要求 2013年4月15日前,各标准主编单位完成具体复审工作,并将《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审议意见表》和相关资料报送组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