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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点击数692 更新时间:2013/4/7 9:08:48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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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经研究,从即日起征集201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重点 申报项目应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程建设科学发展,不断完善标准体系为总体要求。重点突出节能减排,新能源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新农村基础设施、涉老设施建设和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安全和公共利益保障等。同时,为保证标准的科学合理、先进可行,201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要结合标准全面复审情况,以修订现行标准为主。对2000年以前发布的标准,原则上要进行修订,并鼓励各相关现行标准整合成综合性、骨干性标准。 二、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建设城建行业标准、建工行业标准,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行业标准三类。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项目,应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履行主管部门职能的行业协会)同意,在纸质《申请表》(由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ccsn.gov.cn“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后生成)“主编部门”一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统一报送,也可由申报单位报送。申报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作为“主编部门”的,可直接报送,也可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四、相关事宜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ccsn.gov.cn)“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申请表》,申请立项标准的内容应完整、准确,立项理由充分。同时将2份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表》寄送我部标准定额司。纸质《申请表》应与网上提交的《申请表》一致(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可凭账号密码进行修改)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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