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关于编报2013年物流国家(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点击数619 更新时间:2013/4/10 8:39:39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各物流分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准备编制2013年物流国家(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所提出的重点任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单位应高度重视国家(行业)标准计划立项的申报工作。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的需求,切实做好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应依据申报的标准项目主要内容确定申报的标准类型,以下标准可申报国家标准: (三)申报单位应重视国家(行业)标准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评估。拟申报立项的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做好前期的预研,并将预研情况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进行详细说明。项目的预研情况说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二)《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模板,请从国家标准委网站“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点击“项目计划模板”下载。《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模板,请登录“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从“联合会专区”中“标准”栏进入,在“物流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子栏目中下载。 (三)2013年申报的物流国家(行业)标准项目,请于5月30日前报送全国物流标委会,未按时申报的项目将纳入下一年度计划。 四、联系及报送方式 单 位:全国物流标委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