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八房企捂盘制造房源紧张气氛 被发改委罚款千万 | |
作者:袁晓澜 钟晶晶…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542 更新时间:2013/4/16 10:09:51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
|
发改委昨日披露,全国8家房地产企业因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受到查处,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合计对违规房企共处以1000多万元的罚款。 国家发改委昨日披露,山西、辽宁、黑龙江、河南、北京五省市8家房地产企业因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受到查处,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合计对违规房企共处以1000多万元的罚款。发改委明确表示,该轮价格检查是为落实国务院此前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发改委还称,房企不得采用拖延开盘时间或者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 部分房企将未售房源标为已售 昨日发改委披露违规的房地产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有的将未售房源标为已售房源,欺骗消费者;有的则未将房源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开盘对外销售;有的已办理预售许可证,但截至检查甚至仍未对外公开房源并明码标价销售。 如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的“运河湾”项目,将24套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状态。 发改委称,上述房企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昨日北京新华联伟业“运河湾”项目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上述事件发生在去年9月,当时由于一批样板间标志不清,遭发改委查处,其后公司已经做出整改。目前这24套房源已基本售出。 多次检查背景均为抑制房价快速上涨 资料显示,为了贯彻2010年《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发改委于2011年3月公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该《规定》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每套商品房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 据此前媒体报道,发改委对外披露,误导性标价、虚构原价等构成价格欺诈,按《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对于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的,按照未售房源套数每套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00元的罚款;对于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的,按照已售房源套数每套处以3000元的罚款。 自《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来,发改委称在2011年、2012年两次组织了专项检查。据报道,在《规定》刚实施的5月份,发改委就对北京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当时包括中化方兴、保利等大央企都被点名批评。 房企不得拖延开盘时间 昨日在公布查处结果的同时,发改委再次强调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一次性公开所有可售房源,明确标示所有可售房源的价格及相关信息,不得把明码标价变成“口头告知”,不得采用拖延开盘时间或者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 发改委称,房地产企业“不得标示虚假信息或使用欺骗性、模糊性的语言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八房企违规情况 1、山西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富基翡翠郡”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盘销售,已售的146套住房均未进行明码标价。 2、山西大和昌业科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和昌业”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盘销售,已售的162套住房均未进行明码标价。 3、辽宁省沈阳中冶溪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溪湖芳庭”项目,2012年5月、6月和8月分三批办理预售许可证,合计1421套商品房,截至检查尚未对外公开房源并明码标价销售。 4、黑龙江省绿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城”项目,批准预售的1010套房源未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5、河南上林置业公司委托河南恒辉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销售的“正商城和园”项目,其中604套房源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开盘对外销售。 6、河南煤化建业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同致行物业顾问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销售的“建业贰号城邦”项目,192套房源未在规定时间内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7、北京慧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滨河丽舍”项目,将26套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状态。 8、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的“运河湾”项目,将24套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状态。 ■ 追问 罚款最终去向何方? 昨日,发改委此次对8家房企开出了合计1000多万元的罚单。这1000多万罚款将去向何方? 据了解,发改委开出的罚款都是要直接上缴中央财政(国库)的。北京天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博士邓志松此前介绍,发改委作为中央部委机关,开出的罚单是一种行政处罚,发改委自身没有权力对罚款进行使用,必须汇入中央财政。这种处理方式是一种惯例,没有确定的法律规定。而罚款上缴之后,就作为国库收入的一部分。中央每年财政支出来源都是国库,国务院每年编制预算,经人大批准再从国库里拿钱。这部分罚款一旦上缴国库,就不会再有返回或其他特殊处理。(李媛) ■ 市场现状 开发商隐蔽手法多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部分房企为了加快销售速度,增加销售量,而采用一些隐蔽的手法,应对“一房一价”政策。比如有的开发商在开盘时会将销控表中的部分房源盖去,仅留部分房源销售,让消费者感觉再不下手就没了的紧张气氛。 方法一:隐瞒可售房源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北京住建委对新盘预售证价格审查严格,一个原则就是下一期的预售证价格不能高于上一期。而为了提高销售均价,有的开发商会将低价房源盖住,先销售高价房源,以此抬高成交价,为下一期高价拿证奠定基础。 方法二:折扣价不公示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北京,早已实行“拿证三天必须开盘”、“一房一价”的制度,杜绝开发商捂盘,乱涨价。 但在实际销售中,预售证中的价格,并不是最后的销售价格,每个开发商都会打出相应的折扣,导致最后的成交价格低于预售价格,而具体折扣却少有在售楼现场公示的。 方法三:拖延开盘时间 虽然北京有“拿证三天必须开盘”的规定,但也有开发商迟迟不推盘的,无法做到拿证就马上开盘。具体表现为有的开发商预售证已拿,但并不推盘,如果消费者想买,可以买,但没有折扣。要想有折扣,则要等到开发商确定推盘的那一天,也就是实际的开盘时间。 ■ 分析 高层严管信号释放 昨日有不少网友认为,1000多万的罚款对于房企根本算不上什么,发改委的罚单对于抑制房价只是“隔靴搔痒”。 对此,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分析认为,发改委是从自身的价格监管职能出发加强房价监管,对于实际能对打击高房价起到多少作用很难说,但其突出的意义在于对外释放信号,即政府在高度关注房价,打击高房价,并给予老百姓预期。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认为,一般来说,各地方住建委都有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职责。而这一次则是由发改委对8企业开出1000多万元的“罚单”,管理级别更高一些,也代表了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重视程度。这也是向全国房地产企业发出信号,新国五条将进一步严格执行,监管力度趋严。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