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关于征集2014年电力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点击数692  更新时间:2013/4/27 9:12:31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179号)要求,我中心从即日起征集2014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重点

  申报计划项目应突出节能减排,新能源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工程质量安全和公共利益保障等。⒛14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要结合标准全面复审情况,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电力工程部分)》(可从http://www.dls.org.cn查阅)为目标,并鼓励各相关现行标准进行整合。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电力标准化网站“国家标准表格”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项目申请表,9l下称《申请表》,请从http://www.dls.org.cn“ 国标申请与报批”栏目下载),确认内容完整无误后打印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纸质《申请表》“主编部门”一栏中加盖公章。纸质文档应与电子文档一致。

  (二)请计划项目申报单位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申请表》纸质文档寄至我中心,并将与之对应的电子文档发给联系人。

  三、其他事项

  申报现行电力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未包括的标准项目时,应同时提交标准立项的专项可行性论证报告。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
  邮  编:100761
  联系人:于明
  电  话:010-63414361;
  传真:010-63414304
  电子信箱:yuming@ceo。org.cn

标准化中心
2013年4月9日印发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