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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购买节能目录产品的企业可申请财政补贴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692 更新时间:2013/5/7 11:04:00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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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5日从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了解到,辽宁推进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凡是购买节能目录产品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财政补贴。 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空调、冰箱、平板电视等16大类高效节能产品进行推广应用。 2012年年底,国家又将通风机、清水离心泵、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配电变压器等4种工业节能产品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并印发了实施细则。 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负责人介绍,今年辽宁从国家争取到8000万元节能产品补贴资金。这笔资金全部发放完毕后,年可节约电能1亿千瓦时。据悉,以上4种工业节能产品补贴方式与此前推广的节能家电产品补贴方式有所不同,补贴资金将直接发给购买企业和单位。有关企业可以到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置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如果企业、单位购买并安装上述产品比较多,申领补贴资金的额度超过现有规模,辽宁还可以向国家申请追加补贴资金。因此,有购买意向的企业应尽早安排,详情可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点击“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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