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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22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443  更新时间:2013/5/9 10:12:25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471-4507127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
  邮  编:010011

企业名称

认证范围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企业所在地

经营地址

现场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员

包头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 发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包头市

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大街7

2013.4.1819

斯日古楞
秦书真

张 涛

包头市新药特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 发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包头市

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大街7

2013.4.2021

斯日古楞
秦书真

张 涛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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