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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取消大学生落户限制 就业满两年可落户 | |
作者:付文 文章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点击数425 更新时间:2013/5/10 11:00:32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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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武汉地区有27万大学毕业生,但只有8万多人留下;在汉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也只有800多人。为此,武汉日前启动“大学生留汉工程”,鼓励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争取新增留汉大学生10万人。 今年,武汉市将设立1000万元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在汉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同时,武汉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的扶持、创业项目的资助、创业企业的服务。各级单位还将开展各种创业培训,对贫困家庭(享受低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可获培训补贴,其中成功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武汉还采取了更为宽松的就业流动政策,完全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均可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职业院校及汽车、钢铁、石化、物流等紧缺专业技校生也可“先落户后就业”,由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纳入集体户口管理。 毕业生的派遣手续也被削弱,取消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改派手续、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档案内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调动的必备材料,工龄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年限计算认定。 同时,武汉市首次明确将新就业大学生纳入全市住房保障范围,由所在单位集中申请并参与公租房的轮候;并鼓励各区、企业、事业单位通过自建自筹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高校毕业生的住房问题。据了解,武汉市推出的首批公租房试点,就已向新就业大学生开放申请,租金为市场价七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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