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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严惩非法买卖寄递服务信息等行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618  更新时间:2013/5/22 13:31:45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据国家邮政局网站消息,邮政局等六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寄递服务信息安全监管工作。通知指出,非法泄露、非法买卖寄递服务信息的案件呈多发趋势,严重损害了有关公民的个人权益,妨碍了邮政行业的健康发展。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引导寄递企业加强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自律,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严惩非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邮政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寄递企业对生产各个环节、各个部位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排查,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寄递企业不断改进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各级商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电子商务企业个人信息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管理,对经相关管理部门认定的非法从事寄递服务信息买卖的网站,依法予以关闭。

  通知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畅通社会公众举报非法泄露、非法买卖寄递服务信息案件的途径与渠道。对非法泄露或非法买卖寄递服务信息的寄递企业与从业人员,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寄递企业违法提供寄递服务信息被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符合吊销营业执照情形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寄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应积极配合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依法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通知指出,寄递服务信息交易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涉及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即时通信、网站、寄递等多个方面。各部门要注重协作配合,建立“分工合理、配合得力、守土有责、协同作战”的寄递服务信息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案件协作机制,以及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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