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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调研宅基地管理:宅基地流转将被规范
作者:纪睿坤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数511  更新时间:2013/6/7 10:55:25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获悉,以国土部副部长牵头的调研组在各地调研宅基地管理等相关问题。

  “根据国土部的多次调研,宅基地闲置、非法流转等情况普遍,”国土部土地咨询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向本报记者介绍,鉴于此,国土部将对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流转等问题进行摸底,并将予以规范。

  与此同时,本报记者亦了解到,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已经被列入了国土部2013年将要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目前相关的试点城市、地区的选择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上述国土部土地咨询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表示,国土部已经开始考虑通过在加快完善农村医疗、养老、就业等保障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不过,上述人士亦强调,流转的前提是必须确保宅基地“一户一宅”。

  摸底

  根据国土部的数据,1997年到2007年的十年间,我国农村人口减少了13%,而村庄用地却增长了约4%,呈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人均用地高达229平方米,“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宅基地缺乏退出渠道,”浙江大学教授杨遴杰表示。

  杨遴杰亦表示,由于管理不严格在加上继承的原因,虽然规定宅基地“一户一宅”,但一户多宅的现象并不少见。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福建农林大学教授赖钟雄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其多次下农村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大量住宅因农民进城而常年闲置,形成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除了宅基地存在大量浪费之外,赖钟雄表示,宅基地私下交易流转的情况也非常普遍。

  根据北京市农村法治研究会就《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的法规预案研究报告称,我国明确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村宅基地,但私下交易现象屡禁不止。

  另据国土资源部统计,在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农村宅基地通过房屋买卖、出租、抵押变相流转已是普遍现象,形成了自发的隐形市场,流转的宅基地占比在10%至40%之间。

  据本报记者了解,上述宅基地存在的诸多问题亦引起了国土部、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的重视。

  上述国土部土地咨询中心的人士介绍,部里部署的2013年重点开展的工作,就是启动宅基地制度改革,有条件的盘活闲置的宅基地,“一方面,可以通过此项工作去盘活闲置的宅基地;另一方面,也可以规范宅基地流转。”

  而启动改革的前提之一,上述人士表示,就是各地要加快对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摸底宅基地的面积、宗地位置等。

  日前,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一行抵达保定,就宅基地管理等情况进行调研。其间,调研组指出,要摸清底数,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强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启动改革

  在宅基地存在普遍闲置的背景下,本报获悉,国土部已开始考虑在条件适宜地方,试点、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和差别化有偿使用制度。

  与此同时,上述国土部人士表示,国土部还特别强调要了解农村宅基地闲置面积等情况,其中包括权属来源、分布、闲置原因和面积等。本报获悉,宁夏等地已经大规模开展。

  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禁止流转。

  但实际上,安徽、江苏、浙江等地已经开始探讨建立宅基地退出和补偿机制,用经济手段引导和规范闲置宅基地流转。

  根据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和法律中心组成的调研组,对陕西、重庆、山东、浙江等地农村宅基地管理情况总结称,各地在推进宅基地退出、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方面,形成了小村并大村、农村新社区、城边村并入城镇等节约集约利用模式,并通过宅基地复垦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浙江省代省长夏宝龙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更是把“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列为年度重点领域改革的工作之一。

  国土部在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时亦强调,今年将单列宅基地供地计划,在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农村建设用地,“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农民宅基地应保尽保,凡落实不到位的,相应扣减计划指标。

  与此同时,上述国土部土地咨询人士表示,在流转的同时,也将严禁被用以商品住宅开发,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并不能因此而转正。

  中科院课题组的研究表明:“经综合测算与评估表明,若按照分批推进城镇化情景,通过构建完善的农村人口转移机制、宅基地退出与盘活机制,全国空心村综合整治潜力可达1.14亿亩。”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就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表示,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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