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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核电“惊鸿一瞥” 核能监管机制权威性缺失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923  更新时间:2013/7/18 10:37:13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突然公布,突然取消。中核集团广东江门鹤山核燃料项目(以下简称江门核燃料项目)从匆忙公示到宣布取消仅存续了10天时间。

  尽管有多个专家出面表示该项目的安全程度非常高,当地官员也耐心地做了大量解释工作,但反对的人群仍然聚集在江门市政府广场前,坚决阻止项目在这里落地。直到7月13日,江门副市长黄悦胜赶到现场并高声宣读取消的正式文件后,人群方肯散去。一个在业内看来安全系数相对颇高的核电项目就此搁浅。

  受访专家指出,由于核电的技术含量非常高,民间对核能安全缺乏足够的知识,加上中国的核电发展企业与各地政府缺乏充分的信息披露与沟通,在系列PX事件与垃圾焚烧厂等涉及环境风险重大项目遇阻的背景映衬下,江门核燃料项目或成为中国核能发展推进阻力的一个分水岭与标志性事件。而这背后显示的却是中国的核电“雄心”恐因此而陡生变数。

  江门项目突遭取消

  直到7月4日,江门市发改局正式对外发布江门核燃料项目为期10天的社会公示,这个中国东南沿海第一座核燃料加工厂的项目才正式进入公众的视线。由于公示的渠道仅为当地的政务网站而非大众媒体,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大范围的关注。

  直至7月9日深夜,记者接到身在广州的江门籍人士叶琳(化名)的爆料。据其反映,江门本地人与身处其他各地的江门人已经在寻求多种渠道来阻止该“核电站”在当地落地。似乎一场反对“核危机”的风暴已经不可阻挡。

  观察者指出,由于此前缺乏充分的前期信息披露,等到正式公布下来,民间已经开始酝酿一场恐慌。“短短10天的公示期,不但没有起到公众消化该项目核安全与环境风险的作用,反而激发了公众阻止项目落地的急促心理。”到11日左右,表达反对的声音与行动到达高潮,此刻,地方政府忙于招架,才请来国内权威专家向公众解释核燃料项目如何安全可靠。

  在各种专家的解释中,最具说服力的是一名香港专家的观点。“因为它(燃料厂)不牵涉到任何核分裂的作用在内,做好燃料棒后,你拿着燃料棒,都不会受到辐射影响。”香港知名人士、大亚湾核电站及岭澳核电站核安全咨询委员会副主席李焯芬接受香港亚洲电视台采访时肯定地表示。

  江门方面在其公告明确指出,即工人受到的辐射剂量仅相当於接受一次X光透视。但外界仍表示质疑,核燃料厂是否会进行乏燃料再加工(乏燃料棒在循环再用的过程中会排放大量放射性物质),又会采取哪些措施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

  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高级顾问杨富强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即使是核燃料厂这样风险相对低的项目,也不应当建在江门这样人口密集的地方,应该选址地广人稀的山区及原矿附近。

  后“福岛危机”的核能利用

  业已难产的江门核燃料项目是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核事故后,中国首个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核能项目。

  杨富强认为,福岛核危机之后,国际上对核能利用的态度呈现两极化趋势——消极一端是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积极一端是韩国、印度、中东等国家和地区;而中国和美国,则属“既不算消极也不算积极”的持审慎开放、稳健发展态度的国家。

  2011年3月16日,在福岛核泄漏事故发生后的第五天,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委会,并作出四项决定:要求立即组织对中国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和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在《核安全规划》批准之前,暂停审批新的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业界认为,福岛核危机之后,中国政府对核安全有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其中包括“急冻”内陆核电站的审批立项。

  2012年10月,《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通过,除了将2020年的核电假设目标由此前的8000万千瓦降至6000万千瓦,更是全面停止了在这一时期内内陆核电站的审批。而此前,截至2010年7月,中国43个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核电项目中,内陆核电站高达31个,与此同时,更有大量内陆核电站规划处在“普选”阶段。

  但由于中国能源极度紧缺的基本国情,加上水电风电太阳能暂时无法成为新能源支柱的情况下,重启核电发展仍然成为必然。

  去年3月5日,时任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被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的最新态度被公认为核电“转暖”的标志性事件。

  提高核安全监管

  日本福岛危机之后,中国除了对存量核电项目和在建、新建核电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还对核能利用发展长远规划进行了理性调整。      2012年10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并在同月24日再次讨论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一个星期之内,如此密集地讨论核安全规划和核电安全规划的情形并不多见,充分表达了中国政府在发展核电以及重视核安全上的谨慎态度。

  中国最高层表示要“在极端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能,尽管如此,中国现有的核电装机存量与长远计划仍颇受世界各国原子能领域关注。

  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11月,中国共有14台核电机组在役运行,装机容量共计1188万千瓦;在建的核电机组有27台,容量共计2989万千瓦。按目前核电的发展速度,预计2015年的装机容量可以达到4000万千瓦,核电发电量约占总发电量的5%左右。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报告称,2011-2020年中国的核电高速发展,在世界核电发展历史中,也仅有此例。

  杨富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核安全的监管部门应该具有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但目前来看,中国的核安全监管机构仅仅具备“专业性”这一项。

  杨富强曾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加强核安全整体改革。他表示,中国核安全监管的职能分散在不同的政府机构,包括环保部的核安全局、工信部的国防科技管理局、发改委能源局等,安全监管主要由环保部的核安全局负责。日本福岛核事故后,虽然各个机构设置扩大了,人员也增加了,但是机构的权威和管理权限仍然没有变化。从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的经验教训的总结中,对现有监管机构的重新评估和改进,是提高核安全监管的首要步骤。

  杨富强建议,为了提高核安全局的监管权威,应该将现有的核安全局从环保部剥离,成为国务院直属的事业机构,并将分散在其他部委的某些重要的核安全监管职能,也一并划归给新的且命名为国家核安全监管委员会。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福岛核危机之后,各国核安全专家在中国北京举办了一场“国际核安全研讨会”,该会议指:有效的公众参与是确保核能安全的重要条件。必须建立相关的法规和机制确保公众可以获取核反应堆安全的相关信息和渠道,在核电厂批准、建设、运营的各个阶段都应接纳和鼓励公众参与。公众的广泛参与,可以监督和补充政府和监管机构的不足之处,并促进核电运营企业时刻关注核电安全。

  “江门核燃料项目正是信息封闭与公众参与严重不足的教训,这种传统做法,甚至将给中国未来核能利用雄心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一不愿透露姓名人士如是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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