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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适房廉租房可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
作者:杜娟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806 更新时间:2013/7/23 11:11:51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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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及退还事项办理程序》,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等项目可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具体的减免和退费程序,广州市建委已经制定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广州市建委主任侯永铨在发布会上表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针对新建房屋建筑征收的一项政府性基金,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征收以来,该项收费目前叫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成为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而近年来,广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年的收费额约为15亿~17亿元。 究竟哪些项目符合减免的范围呢?侯永铨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的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项目,城乡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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