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美国对华定尺碳素钢板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
作者:张辉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点击数666  更新时间:2013/7/26 9:43:05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2013年7月2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定尺碳素钢板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裁定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Xiangtan Iron & Steel Co.,Ltd)在调查期内无可审查交易,而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Shanghai Pudong Iron and Steel Co.)、宝钢集团(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and Steel Corp.)、上海宝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Baoshan International Trade Corp.)、宝钢金属贸易有限公司(Bao Steel Metals Trading Corp.))不符合单独税率申请申请资格,因此适用中国普遍税率。
  1996年12月3日,美国商务部原产于中国的定尺碳素钢板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084030.30、72084030.60、72085100.30、72085100.45、72085100.60、72085200.00、72085300.00、72089000.00、72107030.00、72109090.00、72111300.00、72111400.30、72111400.45、72119000.00、72124010.00、72124050.00和72125000.00。1997年11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7.33%~128.59%。2012年12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7次反倾销行政复审。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