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云南如若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将问责领导
作者:许孟婕  文章来源:云南网  点击数813  更新时间:2013/7/29 11:56:42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如若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或对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不实施限期治理监管,将受到问责。在云南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环境保护行政问责办法》中,明确了对在落实环境保护职责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并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办法指出,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一旦存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未采取解除或者减轻危害措施;对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不实施限期治理监管或者不依法责令取缔、关闭、停产;因环境监管经费、人员不足,导致环境监管能力不足;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未依法受理或者处理群众关于环境问题的信访件,引发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将受到问责。

    在环境保护责任划分问题上,办法规定,领导不采纳有关业务部门及其承办人员正确意见,作出错误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的,由直接承办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直接分管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