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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居民用户水价 同步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702 更新时间:2013/7/31 11:10:00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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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阶梯电价后,上海市民的水费也将采取按用量阶梯收费。上海市发改委30日发布消息,8月1日起调整居民用户水价,并同步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根据当天公布的阶梯水价方案,水价将分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0至22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20至3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3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其中,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4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为4.8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为5.83元/立方米。 据了解,在阶梯水价实施初期,对于户籍人口为5人(含)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年增加100立方米的阶梯水量基数。户籍人口为7人(含)及以上的家庭,即可以选择每户每年增加100立方米的阶梯水量基数,也可以选择按照居民综合水价平均每立方米提高0.85元执行,即由现行的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65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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