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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促进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717  更新时间:2013/8/12 9:37:50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人社局、工商局、物价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药品零售行业促进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的意见》。

  《意见》包括:一是严格监管,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标准,大力推行新版GSP实施工作,完善医保定点药店检查考核机制,严格营业执照的核发和年检工作,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实行明码实价。二是落实政策,鼓励发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引导现有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合并、兼并、参股和控股等多种方式新办连锁经营,支持现有连锁经营企业发展新的网点,向乡镇和农村延伸连锁门店。鼓励本市连锁企业以发展直营门店或加盟店的方式扩大规模,鼓励外省市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对扬州市现有零售企业进行整合。三是优胜劣汰,建立药品零售企业退出机制。对故意制假售假、质量管理松懈导致严重安全事件的企业,对诚信度差、连续2年评定为严重失信的企业,对GSP认证检查和跟踪检查发现存在多项严重缺陷未能有效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收回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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