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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CLP法规附件VI获修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780  更新时间:2013/8/20 8:31:23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2013年8月10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委员会条例(EU)No 758/2013,修订欧盟CLP法规(EC)No 1272/2008的附件VI。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三日生效。
  其修订情况为:
  CLP法规的附件VI中的第3部分的表格3.1的项目(后被条例(EC)No 790/2009的附件I和II修订),被条例(EU)No 758/2013的附件I替代;
  CLP法规的附件VI中的第3部分的表格3.2的项目(后被条例(EC)No 790/2009的附件IV和V修订),被条例(EU)No 758/2013的附件II替代;
  条例(EU)No 758/2013的附件III加入到CLP法规的附件VI的第3部分的表格3.1中;
  条例(EU)No 758/2013的附件IV加入到CLP法规的附件VI的第3部分的表格3.2中;
  在本条例((EU)No 758/2013)生效前即已依据CLP法规投入欧盟市场的本条例((EU)No 758/2013)附件所列出的物质或含有这些物质的混合物,供应商不得被要求对其进行再标识和再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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