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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规划无起色 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应强制执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点击数495  更新时间:2013/8/21 11:17:14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要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并强调“抓紧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

  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要求,最早见于2009年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该规划提出: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年规划实施毫无起色

  国务院虽然发布了规划,并且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然而,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部门的采购与使用却在三年的规划实施期间,毫无起色。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也只是涉及到两个领域:一个是公交系统,即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的十城千辆项目;另外一个是私人市场。有关部门确立了6个城市作为试点。但是迄今为止,被确立为试点的城市也还没有完全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

  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市场没有相应的措施,背后的原因很难说清,如果是说政府担心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安全等问题,那么私人市场的冷冷清清也就容易被理解了。

  事实确实如此。如果连鼓励、号召市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部门,都没有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被鼓励的私人消费者又怎么会有极大的热情呢?

  《意见》重在落实并强调“抓紧”

  最近发布的这份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仍然提出了政府部门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要求。

  不过,显然的是,这份意见已经与2009年的那份文件在内容上有很大的不同。首先,这份意见不仅仅提出了鼓励私人与公交系统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意见,同时,也特别就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提出专门的要求。而且,该份意见为了防止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流于形式与口号,还要求制定政府以及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并强调要“抓紧”。

  因此,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已经正式摆到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桌面上,新能源汽车进入政府采购与使用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应将“优先”采购原则改为“强制”

  尽管如此,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仍然会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从该意见的规定中,并没有突出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要“强制”实施,而只是提出了“优先”采购原则。不管是“择优”,还是“优先”,都将给政府拖延或者拒绝采购新能源汽车设置方便之门,从而让政府采购找到诸多不去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借口。如果一味强调优先原则,政府采购新能源就有可能存在再次流于形式的后果。

  为此,在后续制定的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中,一定要突出“强制”原则。

  所谓的强制性,即是要规定每一个拥有自主采购权的政府采购单元,在每年的更新车辆(包括新增与淘汰车型换购),必须要有至少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比如50%。同时,强制性还需要包括总体政府用车数量中的新能源汽车购买与使用数量的年度递增速度。

  只有通过这样强制性的政府约束,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才会真正落到实处,成为事实,从而也才能真正触发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动机”。

  之所以强烈建议政府未来的实施方案体现强制性的原则,是因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长期未大规模启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的严重滞后。

  大部分人都将新能源汽车迟迟没有发展起来的原因归于一般技术与市场原因,比如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施数量极少,新能源汽车技术没有在市场获得大规模使用带来的消费者质疑,企业售后服务网络是否能够跟上,续航里程长短以及充电时间过长带给消费者的担心。

  这些因素无疑是障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原因,谁也不能否认。

  上规模的新能源车可维持充电设施成本

  目前新能源车的推广面临的瓶颈,相信在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以后或被一一破解。

  首先,由于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数量一次性较多,而且政府部门更多集中办公,从而带来较多的新能源汽车使用数量,并能够维持充电设施的投入产出回报。以往,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之所以不愿投资建设充电网络,就是担心社会上新能源汽车数量过少。但是,假如对于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实施强制原则,那么政府采购市场中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速度与保有量就会变得透明。在这样的情况下,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就可以根据市场发展的真正需求,来建设充电设施网络。

  其次,消费者的疑虑将会因为政府公务用车的使用而大为减弱,因为在中国的社会中,市场中的政府角色具有强大的号召力。一旦政府采购与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数量增长到一定规模,那么中国私人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必然迎来一个高潮。

  第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可以将政府采购的售后服务作为大客户对待,这种服务将因为各个政府办公机构采购数量的增加,而日渐成熟,从而为进入私人新能源汽车市场做好准备。

  第四,所谓的续航里程以及充电时间过长,在政府采购市场中都不再成为问题。因为,政府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基本处于其所管辖的行政区划之内,这种行政区的公务用车由于行驶里程较短,因此不用担心电池电量很快就会耗完。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只要在晚上集中在办公区域就能够进行充电工作。

  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是推动私人市场的关键

  当然,即使政府采购真正实施起来,也并不是说新能源汽车的春天就已经来到。因为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市场还将面临地方保护主义的阻挠。

  那些试点城市为什么在数年之内都不能推出一个鼓励私人市场的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原因之一就应该包括了地方保护主义。因为许多地方政府,特别是当地拥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地方政府,都担心地方政府的补贴白白补贴给其它地方的汽车企业。

  因为,政府采购市场完全是由每一个地方政府说了算。地方政府本来就是地方公务用车采购的决策者。

  在这样的一种条件下,每一个拥有汽车企业的地方政府将会采取行政措施促进当地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发展。这会造成两个不良后果,一是一些地方的汽车企业虽然因为政策的原因而获得青睐,但是这些当地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不一定就能够获得实质性的发展;另外一些具有技术优势的汽车企业,却因为地方保护主义难以将新能源汽车市场从局部市场开拓到全国市场。

  因此,要想让中国所有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中国市场获得同等的机会,具体落实实施方案就必须提及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

  而且,全新的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方案,必然破除所谓的试点,而将新能源汽车采购彻底推向全国所有的城市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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