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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2年度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点击数668 更新时间:2013/8/28 8:11:3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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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项目(以下简称“公益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确保公益科研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和《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国家标准委拟对2012年度公益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目的 掌握项目执行情况,梳理项目研究阶段成果,优化下一步工作方案,推动技术标准的前期研究成果尽快转化为国家标准,推动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反映我国技术和市场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二、检查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状态和经费使用情况两个方面: “项目实施状态”主要指研究任务的落实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承担单位支撑条件落实情况,研究思路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支撑标准化工作情况,研究队伍的开拓创新意识,学术交流情况,项目管理是否规范等。 “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指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经费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经费到位、拨付和分科目执行情况等。 三、检查评估工作安排 项目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13年8月20日至9月20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12年度公益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参与人员并可邀请本领域项目外同行专家,对项目实施状态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与研讨,填写《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项目阶段执行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材料,在中期检查评估会上提交。 第二阶段:检查评估会议阶段(2013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国家标准委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检查评估会议,项目检查评估组由相关领域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及管理人员组成。项目承担单位需向项目检查评估组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清单见附件2),并汇报项目实施状态和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检查评估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3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检查评估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进行落实。国家标准委将在总结整改阶段期间检查整改意见和要求的落实情况,必要时将组织专家有重点地进行现场调研、检查和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 四、项目中期检查评估会议议程 1. 明确检查评估要求和工作安排,介绍检查评估组成员并确定专家组长; 2. 项目承担单位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内容主要包括: 3. 专家提问; 4. 专家评议并填写《项目检查评估评议表》及《项目检查评估专家组意见表》(附件3); 5. 通报检查评审结果,明确项目整改意见和要求; 6. 会议小结。 附件: 2. 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项目中期检查评估会议资料清单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