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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工业司参加《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准入条件》讨论会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点击数561 更新时间:2013/9/12 8:18:57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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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再生化学纤维行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鼓励再生化学纤维(涤纶)的综合利用,拓展新的原料渠道建设,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底,消费品司决定开展《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并委托中国化纤协会开展相关研究。 2013年9月5日,利用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化纤会议召开之机,中国化纤协会组织了《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讨论会,王伟副司长及纺织处相关人员也参加了讨论,直接听取企业对《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生产企业代表对本行业制定准入条件表示支持,并针对《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中的行业布局、工艺和装备要求、质量与管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资源消耗指标、环境保护要求、职业安全卫生与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讨论,重点对工艺与装备要求、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产能规模限制、资源消耗指标等提出了修改意见。 9月6日,为深入了解再生涤纶企业的生产现状及问题,落实我部关于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要与重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要求,王伟副司长一行还调研走访了宁波大发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和海盐海利环保纤维有限公司两家再生涤纶生产企业,就企业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及《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的关键指标等与企业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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