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标称广州欧格木业、增城华昌耀木业等企产的人造板检出不合格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543  更新时间:2013/9/22 8:26:12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人造板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61家企业生产的81批次产品,经检验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GB/T 18103《实木复合地板》、GB/T 15104《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GB/T 15102《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标准,对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检验。

  结果显示,标称广州市白云区恒宇装饰材料加工厂生产的一批次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吸水厚度膨胀率项目不合格;标称广州市欧格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来牌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弹性模量项目不合格;标称增城华昌耀木业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胶合板(Ⅲ类),胶合强度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提醒,甲醛释放量是人造板中较为重要的指标,消费者选购人造板时,应尽量选择刺激性气味较小,甲醛释放量较低的板材。国家标准规定板材甲醛释放量分为两个等级:E1级可直接用于室内;E2级必须经过饰面处理后方可用于室内。所以消费者有选购时应注意厂家所明示的甲醛释放量等级。

2013年广州市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号型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广州市白云区恒宇装饰材料加工厂

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

----

(1220×2440×15)mm E1

2013-04-15

不合格

吸水厚度膨胀率

广州市欧格木业有限公司

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来牌

910×125×15mm E

2013-01-21

不合格

弹性模量

增城华昌耀木业制造有限公司

胶合板(Ⅲ类)

----

(1220×2440×12)mm E1

2013-04-12

不合格

胶合强度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