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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措施加强医药广告监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602  更新时间:2013/9/24 9:38:47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违法虚假医药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共下达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的警示通知33家(次),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08种次,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6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1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4期,有力遏制了违法虚假广告发布现象。

  一是明确医药广告监管的重点。要求监管人员应“明确一个责任”,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承担起所经营广告药品质量的法律责任;“落实两个关注”,关注福建省局网站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药品,关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的假劣药品信息动态。

  二是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广告。实行“一报二送”制度,“一报”即将本辖区内违法药品广告监测情况,每季度向当地宣传、纠风、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通报。“二送”即对监测到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数据及广告样件进行核实,并及时填写《违法药品广告移送通知书》、连同违法广告样件等材料,移送同级工商部门查处。

  三是加大医药广告相关产品稽查力度。将违法广告药品作为重点抽检品种,加大抽检频次和批次;严查广告药品购销渠道的合法性,是否存在过票、走票现象;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四是监管人员廉洁自律,坚持“三不”原则。广告监测监管人员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依照程序,做好广告监测监管工作,不参与违法药品广告的宣传活动,不张贴悬挂未经批准的药品广告,不代售和销售被公告的违法广告药品。

  五是建章立制形成违法广告高压态势。逐步建立完善药品广告投诉制度、防范制度、预警制度、监测制度、监督制度、企业媒体约谈制度、诚信制度、宣教制度等八项制度,增强广告审查监管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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