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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年内升国Ⅳ标准每升约涨0.21元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省标准信息与质量安全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点击数603 更新时间:2013/9/26 8:16:07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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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相关价格政策,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国Ⅲ升级到国Ⅳ,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国Ⅳ升级到国Ⅴ(汽油国Ⅴ标准将于今年年底出台),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相关价格政策,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国Ⅲ升级到国Ⅳ,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国Ⅳ升级到国Ⅴ(汽油国Ⅴ标准将于今年年底出台),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由于北京等地油品质量已提前升级至第五阶段,加价幅度基本到位,每升仅涨价约4分钱。 价格政策具体何时开始执行实施由各地自行决定,在国家规定时限前完成即可。 □发布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印发的《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国Ⅲ升级到国Ⅳ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平均到每升大约提高0.21元和0.32元;国Ⅳ升级到国Ⅴ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提高0.13元和0.14元。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加价标准是按照合理补偿炼油企业生产设备改造等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原则,根据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油品质量升级成本调查审核结果,在企业适当消化部分升级成本的基础上确定的。 消费者担70%成本 按照国家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截至今年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明年年底;车用汽、柴油第五阶段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年底。这意味着过渡期后,车用汽、柴油新标准将成为强制性标准。 现在的价格标准基本上企业承担20%至30%的成本,其余的由消费者负担。油品质量升级后,按照优质优价原则适当提高油品价格,体现了“谁污染、谁负责”,多用油、多负担的原则。 北京汽油将涨4分 目前,只有北京汽柴油实施京Ⅴ标准,实施国Ⅳ标准的有上海,广东的广州、深圳等六市,江苏的南京等沿江八市,其它地区汽柴油标准均为国Ⅲ标准。此前,北京、上海等地区汽、柴油质量从第二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时,每吨已累计分别加价410元和480元。按此次加价政策,这些地区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五阶段时,每吨只需再加价50元。每升仅涨价约4分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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