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国务院: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行业国内新闻  点击数625  更新时间:2013/9/29 8:37:20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为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切实防止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

《通知》强调,设定行政许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很大,必须从严控制。今后起草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要严格控制新设有关企业投资、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方面的行政许可。凡通过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等其他管理手段或措施能够解决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凡通过设定一个行政许可能够解决的,不得设定多个行政许可。

《通知》明确,要规范行政许可设定审查程序。对拟设定的行政许可,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向国务院报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应当附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论证材料及各方面的意见等。国务院法制办应对拟设定的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经研究论证认为不符合行政许可法或设定理由不充分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通知》提出,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要加强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国务院部门要制定和公布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目录,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要建立制度、畅通渠道,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许可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法制办要加强对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要严格处理、坚决纠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机关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各地实际,提出并执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措施。国务院将适时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