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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机动车将核发环保标志 改善空气质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点击数560  更新时间:2013/10/10 11:56:09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近期出现的雾霾天气让长沙市民有些不爽,而长沙超过150万台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无疑是雾霾元凶之一。今天,记者从长沙市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获悉,为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经市政府同意,《长沙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办法(试行)》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凡在长沙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委托长沙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湘0、湘S号牌)以及需通过长沙黄标车限行区域的外地机动车,都要申领环保标志。环保标志分为绿色、黄色两类。在机动车年审时,车主凭尾气检测合格证明等证件到各机动车检测站点环保标志窗口领取。目前,长沙市10多家机动车检测站均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检测“一站式检测”。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指四轮农业运输车)、拖拉机和摩托车暂不纳入环保标志管理。

  从12月1日起,在长沙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上牌、属国家免检车辆的,无需进行尾气检测,可直接凭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及购置发票到核发点申领环保标志。外地转移进入长沙市的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接受尾气检测,检测合格后申领环保标志。在用机动车在车辆年审时经尾气检测合格后,可申领环保标志。其中,对符合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汽油)发动机汽车以及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使用天然气(CNG)或液化石油气(LPG)燃料的城市公共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和氢燃料发动机汽车,也可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机动车,核发黄色标志。

  环保标志核发不收取任何费用。在今年12月1日前已通过尾气检测的车辆无需再进行其他检测,可直接领取环保标志。预计将从明年底开始,禁止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而对黄标车将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

  链接:绿标车和黄标车

  绿标车是指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为其粘贴的是绿色环保标志,因此称其为绿标车。黄标车也称为高污染排放车辆,是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为其粘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

  黄标车虽然其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制造出厂时的排放标准,也能通过年检与上路行驶,但因其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污染排放控制技术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会给城市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将对黄标车采取限行管理措施,促进其逐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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