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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收房国家标准大集合-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省标准信息与质量安全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点击数751 更新时间:2013/10/14 8:25:40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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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查询网(www.spsp.gov.cn)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2.6.1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2.80m。 第2.6.2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2.6.3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2.10m,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2.6.5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低于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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