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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时机已成熟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732  更新时间:2013/11/8 11:03:22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多位煤炭行业内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此次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改革方案,很有可能会涉及煤炭资源税改革,2012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下跌后,从价计征时机已经成熟。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一位人员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协会并未接到财政部有关煤炭资源税改革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

  2011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获得国务院通过,并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新增“从价定率”计征方式,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同时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计征,税率为销售额的5%-10%,与此同时,煤炭资源税仍然实行从量计征,除了焦煤资源税上调至每吨8-20元之外,其他煤种资源税依旧执行0.3-5元/吨的税率。

  煤炭行业专家李廷表示,2011年煤炭资源税改革之所以没有与石油和天然气同步推进,主要是政策制定者考虑到当时煤价仍处于上升期,如果推动煤炭资源税改革,税赋提高很容易直接抬高煤价,进而推动全社会物价上涨。

  “2012年以来,煤炭市场供求形势快速转变,市场买方特征日渐显现,煤炭价格持续大幅下跌,此时推动煤炭资源税改,煤炭企业将税赋转嫁出去的难度势必很大,所以短期内不会对整体经济的带来负面影响。”李廷同时指出。

  多位煤炭行业专家同时表示,必须同时清理各种涉煤收费和基金,部分省份还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地销费和出省费等一系列费用;在继续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之时,有必要对各级政府出台资源性税费、基金进行认真清理,让资源税成为名副其实的资源税。

  8月28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出,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同时清理涉煤收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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