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鱼类及野生动物局要求11种鱼类在进口时须作个别申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点击数506 更新时间:2013/11/21 8:29:29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局(FWS)宣布,从11月12日起,所有进口商和出口商必须使用不同的申报表格(表格3-177)单独申报以下11类中的任何一种鱼类,无论是在网上或用纸质填写。报关时将这些类别的鱼类与其它淡水鱼类或甲壳类动物作为同一条目进行申报将被撤回要求修改。FWS解释称,因为这11个类别目前并未在美国的野生环境中发现,且具有潜在的物种入侵的高风险,因此该机构想确定其进口和出口的范围。 据悉,受影响的鱼类有黑鲫(crucian carp)、银鲫(Prussian carp)、欧亚鲤科小鱼(Eurasian minnow)、麦穗鱼(stone moroko)、拟鲤(roach)、尼罗河鲈鱼(Nile perch)、葛氏鲈塘鲤(Amur sleeper)、欧洲鲈鱼(European perch)、白梭吻鲈(zander)、六须鲶鱼(wels catfish)和淡水螫虾(common yabby或crayfish)。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