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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反腐的一记重拳
作者:古月三青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348  更新时间:2013/11/22 15:03:13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国土资源部)承担,同时要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11月21日人民网)
  毫无疑问,这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改善社会环境、完善市场体系、方便企业和群众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更重要的,统一登记制度以后,对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将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事实上,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并非是新闻。早在2007年,《物权法》就已明确规定了要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今年3月,国务院再次重申,要在明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这一制度。此次会议的意义在于,很多人担心的“难产”不仅不会发生,而且在职责整合与信息公开方面还有了明确的规定,相关工作已在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面纱正在被层层揭开。
  毋庸置疑,民众早已经对腐败的行径恨之入骨了,这并不是因为眼红,而是因为腐败伴随着一些无休止无边际的特权压抑着民众们的日常生活,已经完全的渗透到方方面面了。在很多领域,运行着的不是政策法规,而是被腐败所掌控的权钱交易的秩序。走后门花钱办事,已经成为病态的社会共识。正因如此,在腐败的条件下,没人愿意去安分守己做事,本本份份做人。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以人们的正常心态为条件。但腐败之下,人们的心态不会正常。“国无纪不可以终,民无信不可以固”,腐败横行自然“无纪”,既然无纪,民众自然无信可守,所以腐败毁坏的是政权的根本,社会的根本。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房氏家族”异常活跃,既有“房姐房妹”,又有“房叔房婶”,还有“房祖宗”。在广大民众尚未解决“住有所居”的现实语境下,“房氏家族”大量占用有限的房产资源,这既是一种社会不公,更是一种巧夺豪取,人民不答应,法律不允许。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向“房氏家族”打响了“第一枪”。一旦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立,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就将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到时候,“房氏家族”的所有“家底”将曝光,“心中有鬼”者必定惶惶不可终日。
  近日以来,不少的官员在电视访问中都开始“晒房”,将自身的房产信息、家属直系、经济情况等等都一一陈述,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将官员不动产曝光在阳光下的先端。尽管之前有“表叔”和“房姐”等的陆续落马,但是那些触发问题的起因完全属于乱枪扫射,看的就是谁的“点背”,不管是因为“微笑”还是因为“户口”,总之这样的导火索足够吸引民众的眼球,但是不够将更多的腐败一网打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需要抓紧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登记的主体、程序、条件,明确申请资料的形式审查、错误登记的后果及赔偿责任、公众的查询、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公职人员信息公开的特别规定等。要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制度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防止房产腐败等方面的作用,还必须将不动产登记制度与信息公开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公开不动产登记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还需要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在个人房产信息公开方面,有必要将公职人员和普通公民区分开——公职人员的房产隐私是受限制的,公职人员及其子女的房屋交易信息原则上应当公开。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完全的归根到落实的层面上,这才能够是打击腐败的一记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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