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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出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省标准信息与质量安全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点击数859  更新时间:2013/12/3 8:25:25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摘要:记者12月1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正式出台,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记者12月1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正式出台,明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全国第一个发布的县城规划编制标准,我省《标准》弥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编制标准的缺失,为杜绝规划中的“长官意志”和随意性,提升我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作出了进一步的制度保障。

  县城是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的重要环节。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是保证县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为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县城规划编制标准,并联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发布,具有强制约束力。针对我省县城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标准》对县城规划类型、编制内容、编制范围及具体文件、图纸要求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力求解决以往县城规划存在的“泛而不明”、“划而不控”、“做而不优”的问题,完善了我省县城规划编制体系。在县域层面上强化了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制定,在规划区层面上强调了用地规划、生态网络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资源的集约利用,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公共服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标准》出台及实施,有利于改善县城面貌、增强县城集聚功能、打造宜居宜业环境,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在大中小城市均衡分布、有序流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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