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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过了送女友礼物还未到 都是苏宁易购惹的祸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1088  更新时间:2013/12/20 13:48:39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12月12日,叶先生在苏宁易购买了一部手机,本想给过生日的女友一个惊喜。但是苏宁易购师傅并未按约定送货,致使叶先生女友在寒风中莫名其妙地等了一个小时。此后叶先生多番向苏宁易购投诉、催促送货,但是直到18号还未有结果。叶先生向大洋网天天315频道投诉后,苏宁回复称系统升级导致货物管理混乱,已安排师傅今日送货,但是对于叶先生的赔偿要求却不予理会。

  生日礼物迟迟未到 情侣闹不快

  12月14日是叶先生女友的生日,刚好女友的手机坏了,所以叶先生就想着在网上偷偷给女友买个手机,购物时在收件人一栏直接填写了女友的名字。

  为了确保女友在生日前收到礼物,在下订单前,叶先生跟苏宁的在线客服确认送货时间,苏宁客服明确告知:“12月13日下午6:00送到”。下单后,不放心的叶先生再次确认了一次送货时间。但是女友17:30下班怎么办?苏宁客服让收货人等会儿。

  为了给女友一个惊喜,12月13日,叶先生只叮嘱女友下班后在公司门口等他,好让快递送达到女友手中。但是不明真相的女友在寒风中等到18:30,无任何收获。莫名其妙地在寒风中等了一个小时,叶先生的女友生气了。“女友到现在都没有和我说话。本来好好的生日,就这样被破坏了气氛。”叶先生觉得有点沮丧。

  精心策划的惊喜就这样被苏宁易购“毁了”,叶先生觉得气愤难忍。但是更让叶先生生气的事还在后面。叶先生联络在线客服,被告知12月14日到货。为了补偿女友,叶先生只好再等,并且放弃周六出游计划。结果到了约定日期,仍没有看到苏宁易购送货师傅的影子,叶先生也没收到任何回复。

  从12月13日至12月18日期间,叶先生多次投诉,得到的答复几乎都是:尽快替您安排发货,会有专人在24小时内回复您。最后,忍无可忍的叶先生向大洋网天天315频道投诉此事

  叶先生的订单页面信息

  苏宁:系统升级,送货延迟无赔偿

  从叶先生的订单截图可发现,12月12日订单提交,显示12月13日预计送达。但自12月14日开始,物流行踪就一直停留在“您发订单商品已送到珠海配送中心”,再无更新。

  苏宁相关工作人员称。苏宁最近在系统升级,货物管理混乱,故造成了消费者的不便。并称叶先生的订的商品现在还在中山仓库,今天会安排人派送。

  叶先生对苏宁的信任度已经大打折扣,要求苏宁补偿一定的损失,“还没有说明什么赔偿,联系我的工作人员就明确告诉我:没有赔偿。”叶先生说。

  赔付承诺?客服不知消费者更不知

  大洋网记者从法制晚报一篇《送货延迟 电商赔款10%》的稿件中得知,苏宁易购曾承诺:只要消费者在苏宁易购购物,以订单系统确认时间为基准,如非不可抗因素或用户主观因素造成送货延迟,超出约定时间3天即按照购买商品金额5%予以赔偿,超期7天赔付10%。超过7天,即使消费者退货,依然享受10%的延迟送货赔付。

  叶先生向在线客服咨询,得到的回答也是“没有”

  但是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致电苏宁客服,询问送货延迟有无赔付时,第一个客服答:非常抱歉延迟送货给您照成不便,如果您确实需要赔偿,我会记录您的要求,向上级反映一下。再次致电,另一个客服人员称需要查一下,等待半分钟后,该客服回答:按照现有规定,超过7天,消费者可享有购买商品价格最高5%的延迟送货赔付。等商品到货后,可致电客服申请。

  关于苏宁易购送货延迟的投诉并不少,大洋网记者回访此前投诉苏宁易购送货延迟的三位消费者,被访者无一例外称,不知道有赔付规定,但是也不会计较,有了一次不愉快体验,下次再不会光顾苏宁易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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