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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仅留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426 更新时间:2014/1/3 10:51:24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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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将仅保留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14个部门。昨天,广东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强调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悉,广东去年取消了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3年5月1日起取消门(楼)牌费、海安码头交通管理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联防费;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户口准迁证费、个体船艇流动人员户口簿和船舶户牌费、农村承包合同鉴证费、行政执法证费、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费、病残儿医学鉴定费、自学考试审定费、自学考试准考证费、毕业生报到证费、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员工通行证工本费;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治安联防费、技工学校招生录取费,停征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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