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内蒙古:重污染天气应对成为地方领导评价重要依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624  更新时间:2014/1/8 10:35:25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从2014年起,内蒙古将在每年初对各盟市上年度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适时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今年内蒙古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列入考核各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日常防控措施、预警发布、响应等措施。

  按照相关要求,内蒙古各盟市加快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工作,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适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各地区抓紧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到监测预警有会商、污染控制有清单、响应措施有论证、组织协调有指挥、措施落实有方案。

  内蒙古明确规定:对未按照要求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备案,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未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发布预警信息和采取响应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目前,内蒙古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按要求形成政府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落实、全民共同参与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