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建筑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在京召开送审稿审查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点击数727  更新时间:2014/1/21 8:16:52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和晟元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送审稿。

  2013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建筑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审查会。会议成立了审查专家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标准定额所、编制组成员及《标准》编制领域专家出席了会议。

  审查专家委员会听取了编制组关于《标准》编制工作情况汇报,经逐条讨论,认真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编制组提供的送审文件齐全、资料详实,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的有关规定和送审要求。

  二、《标准》针对建筑业基础数据做出了基本规定,梳理出了通用信息、企业信息、项目信息和人员信息的数据元,并对每一个数据元给出了标识类属性、定义类属性、关系类属性、管理类属性和附加类属性,《标准》结构科学合理,实现了数据的统一分类和定义。

  三、《标准》采用面向对象方法, 使用统一建模语言(UML)描述,为建筑业信息化系统涉及的数据建库、采集与共享奠定了基础,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填补了国内空白。

  四、提出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如下:
  1)标准名称建议修改为《建筑业信息基础元数据标准》。
  2)删除“总则”部分的1.0.3和1.0.4。
  3)将第五章“通用信息”部分的两个分类合并。
  其他修改意见和建议见附件3(略)。

  审查专家委员会认为,《标准》完成了立项申请的全部内容,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同意通过审查。

  建议编制组按修改意见和建议尽快完善,形成报批稿,按程序报批。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