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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积极推进消费大维权工作机制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数486 更新时间:2014/1/23 8:18:15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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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天山网积极开展了201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征集活动,以3·15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对“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3·15期间,开展了纪念大会、“消费维权诚信单位”百家企业联展等8大项12小项活动,圆满完成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服务月系列活动。 新疆自治区消协积极推进自治区消费大维权工作机制。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消费大维权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执法成果宣传,进一步延伸性地做好消费大维权工作,新疆自治区将大维权工作列入自治区机关单位绩效考核体系,起草了《关于2013年度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绩效考评有关情况的说明》、《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考核激励暂行办法》,使大维权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扎实开展消费维权调研活动,进一步推动维权机制的落实。通过网上试运行,新疆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于2013年3·15期间正式开通运行,目前平台运行良好。全疆1300余家各级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通过该平台实现了消费纠纷受理、流转,提高了消费争议调解工作效能。在此基础上,新疆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起草了《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消费纠纷与案件协同处理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分工,明确了责任,促进了平台应用工作的深入开展,调动了各成员单位积极性,为进一步深化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疆自治区消协积极与西部各省区市消费维权机构进行沟通协商,构建区域间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达成了《西部省区市消费维权战略合作协议》,迎接西部省区战略合作会议的召开和合作协议的实施。 新疆自治区消协联合新疆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律师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成立了自治区消费维权律师团、新疆通信消费教育基地、茶文化消费教育基地、和田玉文化消费教育基地。2013年3·15活动月期间,新疆自治区消协在新疆通信消费教育基地开展了“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深化消费教育。新疆自治区消协配合新疆自治区消协工商局,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电子产品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知》,提出了两条具体措施。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安排,在全疆联动开展消费维权课题研究,并向中消协上报了《关于家用电脑投诉及售后服务的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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