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11种医疗产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348  更新时间:2014/1/23 8:19:07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省食药监局昨日发布公告,11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11种广告品种包括: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拨云复光散”(国药准字Z53020059);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阳春玉液” (国药 准字Z43020155);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花消渴茶”(国药准字B20020426);广东尚瑞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糖灵片”(国药准字Z20053721);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鹿大补丸” (国药准字Z21020213);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补肾丸”(国药准字Z20063003);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血八味片” (国药准字Z20090836);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宫长春胶囊” (国药准字Z13022283);内蒙古蒙利中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血八味胶囊”(国药准字Z15020084);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妙巢牌妙巢胶囊”(国食健字G20110649);哈尔滨市吉大医疗器械厂生产的“穴位磁贴”(黑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60004号)。

  “以上品种,有的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夸大产品疗效,虚假宣传;有的利用专家、患者形象和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有的处方药广告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并含有不科学的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省食药监局表示,消费者应谨慎购买,切勿轻信上当。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