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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通报(2014-02-12)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1046  更新时间:2014/2/12 9:45:31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欧盟
  发布对甲苯等四种物质的风险评估结论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已经完成对环氧乙烷、磷酸三丁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甲苯这4种物质的风险评估,相关结论文件已被公布。在需要的情况下,可能考虑采取进一步的风险管理措施。
  该文件概述了评估国对4种物质风险措施的一些看法,但仅仅依靠此结论并不能出台新的管理措施,对成员国和委员会也无约束力。为确保4种物质安全使用,目前正邀请注册者、成员国主管当局以及委员会对4种物质评估结论进行关注,以考虑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韩国
  拟定食品卫生法案执行法规修正案
  韩国发出通报(通报号为G/SPS/N/KOR/463),韩国食品药物安全部拟定食品卫生法案执行法规修正案。该修正案旨在:拟定一个修改当前食品追溯控制系统的法规,对于食品商,尤其是特殊食用用途,包括婴儿配方食品、断奶后的配方食品、以谷物为主要成分的婴幼儿食品等强制执行;拟定一个有关制定杀虫剂及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其申请程序和费用的法规。
  目前该通报征求意见期已过,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未定。
  加拿大
  制定杀虫剂草铵膦最大残留限量
  加拿大发出通报(通报号为G/SPS/N/CAN/765),加拿大卫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制定杀虫剂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的最大残留限量。限量规定:草铵膦在树坚果(作物14-11组)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ppm。
  目前该通报正在征求意见中,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未定。
  巴西
  制定活性成分溴虫腈决议草案
  巴西发出通报(通报号为G/SPS/N/BRA/911),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有关将溴虫腈(Chlorfenapyr)纳入杀虫剂、家用清洁品及木材防腐剂活性成分专项名单的决议草案。内容涉及:包括叶用培植西印度樱桃(Malpighia emarginata)(最大残留限量为2.0mg/kg;安全期为7天);棉花(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安全期为21天);大蒜(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安全期为14天);桑葚(最大残留限量为2.0mg/kg,安全期为7天);马铃薯(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安全期为7天);洋葱(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安全期为14天);柑橘(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安全期为14天);卷心菜(最大残留限量为1.0mg/kg,安全期为14天);菊花(非食用),豆子(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安全期为14天);覆盆子(最大残留限量为2.0mg/kg,安全期为7天);木瓜(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安全期为14天);百香果(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安全期为14天);西瓜(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安全期为14天);瓜(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安全期为14天);玉米(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安全期为45天);草莓(最大残留限量为2.0mg/kg,安全期为7天);胡椒(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安全期为14天);扁樱桃(Eugenia uniflora)(最大残留限量为2.0mg/kg,安全期为7天);芸薹属蔬菜(Brassica oleracea L.)(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安全期为7天);玫瑰(非食用)及番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安全期为7天)。
  目前该通报征求意见期已过,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未定。
  欧盟
  发布通风装置生态设计要求法规草案
  欧盟向WTO秘书处通报了关于通风装置生态设计要求的法规草案(G/TBT/N/EU/159)。
  草案规定了通风装置的最低能效要求、最高声功率等级,以及信息要求。依照生态设计指令2009/125/EC,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产品禁止投放欧盟市场。草案是基于利益相关方进行的技术、环境和经济研究的结果制定的。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4年3月,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该规定应当从2016年1月起实施。
  欧盟
  关于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法规草案
  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消息:近日,欧盟向WTO秘书处通报了关于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法规草案[COM(2013)619最终文件](G/TBT/N/EU/168)。
  该草案规定了新精神活性物质的自由流动原则(但仅适用于商业、工业用途及科学研究和开发目的),在欧盟内部自由流动时,对其风险进行分等级管理,以确保其合法使用及研究工作不受阻碍。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5年底,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
  欧盟
  改编建筑产品性能声明模板
  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消息:近日,欧盟向WTO秘书处发出通报,改编了建筑产品性能声明模板,并修订相关法规(EU)No305/2011附件III(G/TBT/N/EU/170)。
  该通报提议修订法规(EU No 305/2011附件III中规定的模板,以实现以下3个主要目标:第一,适应技术进步,满足不同类型的建筑产品和制造商需求的灵活性;第二,简化性能声明;第三,为制造商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导,帮助他们起草符合现行法律的性能声明。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4年3月,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3天。
  美国修订拟人试验相关法规
  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消息:近日,美国向WTO秘书处发出了关于修订拟人试验相关法规的通报(G/TBT/N/USA/870)。
  该通报提议修订相关法规,增加对模拟3岁儿童的拟人试验装备(“Q3s”侧面撞击试验模型)的规范和资格要求。
  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提议通过独立的规章制定通告(NPRM)的方式,将对儿童约束系统的侧面撞击性能要求添加到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中,并计划采用“Q3s”模型进行检测。
  该通报的拟批准日期和拟生效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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