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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骗购自住房不能办理房产证 | |
作者:王萍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点击数1135 更新时间:2014/2/12 10:46:14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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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了解到,为保证分配的公平和公正,自住房将采取全程信息公开,房源、申请、摇号、选房、违规处罚等六大环节全部向社会公示,而对虚假骗购家庭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住房摇号将使用统一摇号软件进行摇号,市住建部门将会同公安、地税、人力社保、民政等部门,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住房保障部门也会对申购自住房的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的轮候资格进行复核。 此外,房屋登记部门在办理自住房登记手续时,将再次对购房家庭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复核。对提供虚假材料骗购的家庭,一经查实,不仅要与该家庭解除购房合同,不予办理房产证,并且该家庭5年内不得在北京购买住房。 自住房六公开 ●供地信息公开:包括全市自住房年度供地计划、具体地块土地出让情况等信息 ●项目信息公开:包括项目名称、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 ●申请信息公开:包括接受购房申请、购房资格审核通过、参加摇号家庭情况等信息 ●摇号全程公开:开发商组织摇号必须公开,摇号结果须公示 ●选房全程公开:开发商按照摇号顺序组织选房,要提前公告,选房过程须公开 ●违规处罚公开:骗购自住房家庭,除依法严厉查处外,还要记入诚信档案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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