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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污染监测数据作假可追刑责
作者:廖雯颖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数492  更新时间:2014/2/14 13:44:09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13日,省环保厅和公安厅联合召开打击整治破坏企业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部署会议,标志着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正式启动。这是国内环保和公安部门首次就环境监测作假采取大规模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自2月10日开始,5月20日结束,为期三个月。行动旨在解决我省环保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特别是对大气环境质量产生重要影响的工业企业监测数据,“挤掉监测数据中的‘水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被社会公众认可。”省环保厅副厅长王光和说。

  王光和表示,对突出环境问题,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利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媒体曝光、绿色信贷、责任追究等综合措施,真正让环境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和成本。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据刑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形成惩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

  针对多数破坏、损毁监控设施的行为技术含量高,手段诡秘、隐蔽性强、不易发现的问题,此次专项行动将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发动群众发现、举报、披露相关线索。此外,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的市,省环保厅和公安厅将组成联合督导组进行重点督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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